clair de lune

Saturday, May 23, 2009

原则

在艺芬那里读了她最近的部落,
觉得有一段对我很管用的。

让人喜欢的是真正的你,
而不是讨好他们的你,
这样的你才是值得珍惜的。
如果他喜欢的是讨好他们的你
你的价值还在吗?
他们究竟是喜欢自己,
还是喜欢你呢?


记得小学的时候,
就总觉得过得没有很好。(讲不出什么不好)
但有一件可以很肯定的是,
我的性格很暴躁的,
动不动就骂人打人了。
听到不顺耳的话,
一个耳光就盖下去了,
根本没有考虑过有什么后果。
我很羡慕一些很受欢迎的朋友,
尤其是他们上台拿奖的时候,
台下的人就特别得热烈为他们鼓起掌声。
我多么的希望,
台上的那个人是我。

所以上了中学,
我尝试做个比较有耐心的人,
尽量地对每个人都好。
渐渐变成了好好人。
在老师的眼中,
我给他们的印象都很不错。
因为我很在意,
别人怎样看我,对我。
为了迎合大家的“爱戴”,
我尽量做一个大家喜欢的我。
比如说:
没有主见的认同别人,
无私的借自己的东西给别人。
别人应该做的责任自己啃。
最笨的就是,
明明别人有错,
为了不要伤到别人的心,
所以说自己错。
很笨对吗?
真正的自己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直道我遇上某个时候,
某个阶段,
某个人后,
才知道这样做是错的。
那些被受朋友欢迎的,
被受朋友们爱戴的,
他们都没有刻意的做些什么,
他们被受宠爱,
因为他们自己都有着自己的性格,
特色,魅力,被喜欢的地方。
而这些东东,
在我身上已找不到了。
因为我是为了别人,
才具备以上的一点点,
最后得到了什么?
就是那虚假的感情。

最近我的毛病又来了。
因为他我的生活规律乱了。
哈哈……
这都是自己拿来的。
可能把自己弄得忙一点,
就不会想那么多吧。

现在,
我明白了。
虽然不是很多,
但我会不断地摸索,寻找。

迎合别人的同时做回自己
这个是从艺芬那里学到的。